法官再三违法 上诉期将郑国栋劫持入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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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法院法官颜容对法轮功学员郑国栋非法判刑后,又在上诉期间、一审判决无效的情况下,偷偷将他劫持到沈阳监狱进行“转化”迫害。直到二审前,才将郑国栋转押回看守所。

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郑国栋

郑国栋被绑架、判刑经过

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郑国栋,46岁,鞍钢鞍千矿业职工,家住鞍山市千山区千山镇七岭子村。

2014年12月4日中午11点多,鞍山市高新区七岭子派出所四、五个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,闯進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郑国栋家中,当时郑国栋刚下夜班在家中休息。他们進屋后就开始翻东西, 郑国栋善意的对警察说:别碰我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籍,否则会遭到报应的。七岭子派出所副所长蔡永刚说:我遭报应、车轧死都跟你无关。事后家属到七岭子派出所要人时,蔡永刚还说:我知道郑国栋是好人,就是不能信这个,在中国就抓你就是不让你信仰法轮功!

警察还抢走了电脑笔记本两台、卧式电脑主机一部,两部联想手机(A65手机一部、A269i手机一部)一部三星手机、SD储存卡、U盘两个。后经家属再三索要,才要回三星手机和电脑,但不知是否被做了手脚。

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于2014年12月16日对郑国栋进行非法批捕,2015年1月15日非法起诉,非法判决书中写着:“2014年11月以来高新区警察发现郑国栋一直在家中進行法轮功活动。”2015年2月4日、3月12日,铁东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,于对郑国栋非法庭审。家属得知后,找到铁东区法院质问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属时,法院人员竟回答:因郑国栋是成年人,不需要通知家属。

2015年3月19日,铁东区法院下达非法判决书,对郑国栋非法判刑三年。

郑国栋在上诉期被劫持入狱

郑国栋随后提出上诉。根据刑法,上诉期间,一审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。

然而,2015年4月2日当郑国栋的家人再去鞍山市第一看守所给郑国栋存衣物时,收衣物的人说:电脑上没有这个人,已经送走了(劫持到监狱)。家属打电话质问铁东区法院法官颜容:“人在上诉期间怎么给送走了,你们这是犯法!”颜容搪塞家属,说执行文件打错日期了,还说手续不全,现在没办法把人弄回来,二审之前才把人送回来。

2015年5月4日,家属收到沈阳监狱城的信,说郑国栋于2015年4月24日被送到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,并称郑国栋正在沈阳第一监狱十九监区接受新入监培训。如一个月后验收合格将转至十九监区進行强制劳动。

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“新入监培训”,是监狱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,采取酷刑等非人手段,从肉体上、精神上折磨,很多法轮功学员因不愿放弃信仰被致伤、致残、致死。所谓“验收合格”,就是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下“悔过书”放弃信仰,即所谓“转化”。

从监狱的这封信,可以认定法院在郑国栋的上诉期非法执行一审判决。直到5月中旬,法官颜容才亲自将郑国栋从沈阳第一监狱调回到鞍山市第一看守所。

恶法官的欺骗手段及恶毒目的

在整个案件过程中,家属始终没有见过颜容本人,颜容有事也只是在电话中告知家属。法官颜容采取的方式完全是蒙骗家属,对律师采取回避的态度。在这起案件中法官颜容進行了三次行骗:

第一次,对律师谎称不在单位。2015年3月16日山东律师找到主审法官颜容递交律师手续。郑国栋的家属亲耳听到颜容法官接电话的声音。律师去见颜容时却被告知颜容出门了不在单位。律师当天只好把手续邮寄到鞍山市铁东区法院。

第二次,通知律师下达判决书时间与实际签发日期不符。三月十七日,颜容法官打电话给律师说判决结果已经出来了,不接律师手续。事后律师拿到判决书发现,判决书的下发日期竟然是在三月十九日。

第三次,家属打电话找法官颜容理论上诉期间为何把人送走,法官颜容谎称执行的文件出错郑国栋才被送走。

其实这是一场有预谋的迫害升级。颜容并没有将郑国栋的上诉书递交到鞍山市中级法院,而是把人先送到监狱里,这有其如意算盘:如果上诉期间家属没有追究,此事就不了了之;即使过后家属追问,那时已经过了上诉期也没有办法。另外,在上诉期间、二审之前把郑国栋偷偷劫持入狱进行“转化”,也有其阴险的目地,逼人“转化”后再弄回来,如写了“转化”书就等于认罪了,以此对抗二审维权律师的无罪辩护,同时使受害者意志消沉,被迫接受冤判事实。

郑国栋在沈阳监狱遭肉体、精神摧残

2015年5月25日,郑国栋的律师到鞍山市第一看守所会见郑国栋,发现郑国栋状况非常不好,郑国栋说:自己被劫持到沈阳监狱城后,因不愿放弃信仰受到惨无人道的折磨,他拒绝写所谓悔过书,被关在小号里折磨,那里的恶警和犯人用各种非人的手段对他进行肉体摧残,精神恐吓。

参与庭审现场直接迫害郑国栋的责任人:
审判长:颜容
陪审员:朱芳瑶、赵珍妮
公诉人:闵楠、秦萧

鞍山市政府:
地址: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36号,邮政编码:114000
鞍山市政法委书记梁冰:0412-5512288、13941245555

鞍山“610”主任谢荣芳

鞍山“610”主任谢荣芳:0412-2225062、13644200338

鞍山市铁东区委:
地址: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,邮编:114002
电话:2699000

鞍山市铁东区政法委书记杨永林

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:
地址:鞍山市铁东区东民生路20号
电话:0412-2265012

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长吴刚壮

局长吴刚壮:13904201111、15698904444,办:0412-5541111,宅:0412-2229222

铁东国保大队薛若东:13942280067、15698905351,办:0412-2265088,宅:5919595

鞍山市铁东法院:
地址: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265号,邮政编码:114007
电话:0412-2696114

鞍山市铁东法院院长秦政

院长秦政:13804128000,办:0412-2696111

院领导:
张力民:0412-2696011
蓸长锁:0412-2696033,宿:5841243,手机:13019602071
都基华:0412-2696066,宿:5819787,手机:13204224567
商政家:0412-2696088,宿:2937833,手机:13130075551
陈立凯:0412-2696099,宿:5888859,手机:13478008888
刘世祥:0412-2696002,手机:15909803770
毕静:0412-2696003
许士德:0412-2696077,宿:5633365,手机:13704201311
王冰:0412-2696006,宿:5820180,手机:13019641166
王零极:0412-2696019,宿:2697123,手机:13304125135
王运贵:0412-2696058,宿:2660229,手机:13998007778
王煜:0412-2696068

刑庭庭长高泰:18604120031,办:0412-2696023
法官颜容:18841236910,办:0412-2696085(主审法官直接负责人)
法官黄進:18241288188,办:0412-2696041
李广志:0412-2696093
陪审员朱芳瑶、赵珍妮:0412-2696035

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:
地址: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号,邮编:114015
电话:0412-2697666、0412-2697555
检察长王晋鲁:13304128886,办:4891801
公诉人:闵难、秦箫

高新区分局七岭子派出所:
地址:鞍山市千山镇三印子村(原敬老院)
电话:0412-5422123、0412-5421987
蔡永刚:15698906737、13804228922(直接责任人)
吴宝威:15698906747(直接责任人)
张敬和:15698906818、13804229789
李庆敏:15698906563
张维宏:13942286699
何 壮:15698906736、13904227018
李 娜:1569890506、13841203999
陈义民:13009394912
李保钢:15698906732、13942233318
杨俊德:15698906729
许广州:15698906749
王 顺:15698906743
曹 昂:18841206399
张佳斌:18241240501
王志光:13941214797
宋绍宇:15842070492
时 阳:15241297598
张 超:13352109256
张 年:13889752629
徐俊楠:15124129222
白 瑞:18241277758
金增铁:18241286217
曹 俊:187412801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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